索引号 311392064/2024-019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
2024-04-30?14:52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数量

上限单价

控制总金额

备注

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45家

2600元

117000元

监测地点:全区各相关镇街,最终根据实际家数结算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通讯设备销售”或“技术服务”等内容。

2.信用记录:2024年5 月 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地点:

采购响应方应于 2024年5月 6 日16时前将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薛倩,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 2024年5 月 7 日 9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开始,采购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出席。

八、投标须知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一、项目名称: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二、实施地点:临安

三、质量要求:详见附表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五、本次采购按单价招标,上限价为2600元。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

▲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

▲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6 日 16 时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采购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薛倩(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2166号2号楼315室)

3

采购时间、地点:2024年5 月 7日 9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4楼会议室。

4

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示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5

信用记录:2024年 5月6 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6

采购委托:须提交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

7

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

1.资信及商务文件内容:

(1)声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

8

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署

采购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9

采购会议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项目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等部门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价格;

a.工作人员打开询价响应方提交的文件外包装,公布询价响应方名称;

b.询价小组对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次与询价响应方进行询价;

c.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0

合同签订。

在确认采购结果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审查按局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食品科薛倩

联系电话:0571-89541819、17788599315;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2166号。

十、附表: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安装位置

数量

1

网络监控摄像机

1.200万像素以上;

2.支持数字信号和RTSP协议。

1.加工作业区;

2.食品仓库(无食品仓库的除外);

2个

2

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支持H.264视频格式

支持萤石云平台

监控机房

1

3

布线

电源线和网线

安装仪器点位

根据小作坊实际情况

1、 摄像头(品牌是海康和萤石)需像素符合200万及以上像素,监控需要接入设备支持萤石云接入,使用硬盘录像机(品牌是海康和萤石)进行接入,支持萤石云接入;

2、 要确保接入硬盘录像机无涉密监控区域摄像头,如有加密区域监控摄像头,使用新硬盘录像机将为涉密区域接入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硬盘录像机网络可以访问外网,如:新浪、百度等。硬盘录像机序列号在设备标签中查看,序列号为9位字符(数字、大写字母)组合,初始验证码必须修改为AABBCC保存再应用;

3、 企业不需要自己注册萤石云账号,由市场监管局统一接入;

4、外网上行带宽20M及以上,由企业提供;

5、拟计划需安装45家(具体根据在产企业实际家数),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按月要求完成所有食品作坊的布线安装。 

6、 每家金额上限2600元,具体根据实际安装家数结算。

7、 硬件设备均包含2年质保,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7日内包退,15日内包换;

发生硬件故障时,需1小时内上门处理解决。

附件: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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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临安区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数量

上限单价

控制总金额

备注

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45家

2600元

117000元

监测地点:全区各相关镇街,最终根据实际家数结算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通讯设备销售”或“技术服务”等内容。

2.信用记录:2024年5 月 6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截止时间和地点:

采购响应方应于 2024年5月 6 日16时前将采购响应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薛倩,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 2024年5 月 7 日 9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开始,采购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出席。

八、投标须知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一、项目名称: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

二、实施地点:临安

三、质量要求:详见附表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五、本次采购按单价招标,上限价为2600元。

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

▲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

▲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

▲《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6 日 16 时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采购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送至临安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薛倩(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2166号2号楼315室)

3

采购时间、地点:2024年5 月 7日 9时在临安区市场监管局2号楼4楼会议室。

4

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示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5

信用记录:2024年 5月6 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6

采购委托:须提交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

7

采购响应文件的编制

1.资信及商务文件内容:

(1)声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

8

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署

采购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9

采购会议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项目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等部门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报出价格;

a.工作人员打开询价响应方提交的文件外包装,公布询价响应方名称;

b.询价小组对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次与询价响应方进行询价;

c.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0

合同签订。

在确认采购结果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审查按局相关规定执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食品科薛倩

联系电话:0571-89541819、17788599315;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2166号。

十、附表: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安装位置

数量

1

网络监控摄像机

1.200万像素以上;

2.支持数字信号和RTSP协议。

1.加工作业区;

2.食品仓库(无食品仓库的除外);

2个

2

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支持H.264视频格式

支持萤石云平台

监控机房

1

3

布线

电源线和网线

安装仪器点位

根据小作坊实际情况

1、 摄像头(品牌是海康和萤石)需像素符合200万及以上像素,监控需要接入设备支持萤石云接入,使用硬盘录像机(品牌是海康和萤石)进行接入,支持萤石云接入;

2、 要确保接入硬盘录像机无涉密监控区域摄像头,如有加密区域监控摄像头,使用新硬盘录像机将为涉密区域接入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硬盘录像机网络可以访问外网,如:新浪、百度等。硬盘录像机序列号在设备标签中查看,序列号为9位字符(数字、大写字母)组合,初始验证码必须修改为AABBCC保存再应用;

3、 企业不需要自己注册萤石云账号,由市场监管局统一接入;

4、外网上行带宽20M及以上,由企业提供;

5、拟计划需安装45家(具体根据在产企业实际家数),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按月要求完成所有食品作坊的布线安装。 

6、 每家金额上限2600元,具体根据实际安装家数结算。

7、 硬件设备均包含2年质保,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7日内包退,15日内包换;

发生硬件故障时,需1小时内上门处理解决。

附件:2024年阳光食品作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